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费县人社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非在编工作人员,拟从事社会保险信息管理和财务管理工作。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有费县户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无违法乱纪行为;
2、具有吃苦耐劳和奉献精神,服从工作安排,工作扎实认真,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能够适应工作岗位要求;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1月14日至1999年11月14日期间出生);
4、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全日制毕业生;
5、公益性岗位人员、三支一扶人员不能应聘。
二、招聘计划
拟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10名,具体要求见附件。
三、资格审查与报名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5日至2017年11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16:30,凡逾期不报名者,一律不再受理报名手续。
2、报名地点: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大厅二楼市场管理科。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采集个人信息。不接受网上报名。
3、报名须提供资料
应聘人员需先到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招聘公告中,下载并填写《费县人社局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诚信承诺书》(附件),然后携带填写完成的报名登记表(须贴照片)、诚信承诺书和以下材料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1、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薄复印索引及个人页);
3、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5、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3张。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笔试、面试人数应达到1:1.5的比例,如最终确定报名的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的1.5倍,不核减招聘计划。
1、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示。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面试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参加面试,未能按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人员。如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优先进入体检人选。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体检、考察参照相关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的,根据成绩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按时报到的,列为聘用人员;不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空缺名额根据成绩依次递补。
六、工资待遇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拟聘用人员工资按照2000元/月执行,并按工作年限适当增长,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被聘用人员不具有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身份,不享受国家公务人员待遇。
应聘人员在合同期因违反管理规定或个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予以解聘,解聘后不再享受本简章规定的政策待遇。
咨询电话:0539-2110263 0539-211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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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2:费县人社局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附件3:费县人社局非在编工作人员招聘诚信承诺书.doc
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