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东营区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
2016-02-17 16:34:49   来源:   评论:0 点击:

根据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关于转发鲁人社办发〔2014〕119号文件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东人社字〔2014〕386号)文件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公益性岗位

根据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关于转发鲁人社办发〔2014〕119号文件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东人社字〔2014〕386号)文件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益性岗位性质


  公益性岗位是指以就业困难人员为安置主体,由政府出资或政策扶持而设置的辅助性、非盈利性、临时性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就业岗位。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工作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待遇


  全区共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26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待遇详见《2016年度东营区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1、具有东营区户籍,应聘人员须在2016年2月25日之前落户;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失业、就业困难人员,符合东营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的十类失业、就业困难人员(详见附件2),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岗位所需证件须在2016年2月25日之前取得,各类具体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详见《2016年度东营区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表》(附件1)。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2月25日至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黄河三角洲油地军校就业联动服务中心一楼北大厅(东营区北一路与庐山路交汇处向北100米路东)。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填写《东营区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附件4)(登录东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打印或现场领取),持报考岗位所需资料详见《东营区公益性岗位招聘各类人员所需资料明细表》(附件3),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经初审合格者,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彩色一寸照片3张。


  4、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16年3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报名初审合格人员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主要是测试考生的基本知识面和基本能力,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能力测试》,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在东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笔试成绩。


  笔试实行统一命题、统一考试,采取涂卡机读的方式阅卷。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公益岗3、11岗位不进行笔试,只进行面试。


  笔试时间:2016年3 月6日


  8:30-10:30《公共基础知识及能力测试》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区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3倍的比例依次确定(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同一招聘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公益岗3、11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并面向社会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面试采取百分制计算成绩。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公益岗3、11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六、考核及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考核入闱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确定考核入闱人员;如果笔试成绩也相同,按报考人员的学历高低确定考核入闱人员;如果学历也相同,按取得学历时间的先后确定考核入闱人员。达不到招聘计划的岗位按实有人员确定考核入闱人员。


  考核主要对入闱人员的基本情况、基本素质、报考资格等各方面进行复查,由用人单位组织。


  体检到指定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入闱人员个人负担。


  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或经资格复查不具有报考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核、体检或资格复查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确定考核入闱人员;如果笔试成绩也相同,按报考人员的学历高低确定考核入闱人员;如果学历也相同,按取得学历时间的先后确定考核入闱人员。达不到招聘计划的岗位按实有人员确定考核入闱人员。


  七、公示聘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八、其他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东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东营区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本简章由东营区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东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dyqrs.gov.cn


  咨询电话:0546—8208865


  附件:1.东营区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表


  2.《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的十类失业、就业困难人员


  3.东营区公益性岗位招聘各类人员所提报材料明细


  4.东营区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点击下载:2016年东营区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附件1-4.rar


  东营区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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