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南高新区社会事务局直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等省市有关规定,现将此次公开招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业技术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6月16日及以后出生);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考。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被用人单位聘用人员报考,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报考条件。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报考。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亲属回避等关系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以2016年6月16日为截止日期。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此次拟招聘在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人。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济南高新区社会事务局2016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信息发布
通过济南高新区网站(网址:www.jctp.gov.cn)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内容为: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应聘人员条件;招聘办法;笔试时间、面试的内容及范围;面试人选比例;报名方法等。
(二)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16日、17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2、报名地点:济南高新区高端人才实训基地
到济南高新区高端人才实训基地乘车路线:从济南泉城广场乘坐123路公交车,到济南高新区天辰大街东首站下车,往前100米即是。
3、报名提交材料:应聘人员报名前登录济南高新区网站下载《济南高新区社会事务局2016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表2,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由应聘人员按要求规范填写,在指定位置手写签字确认,内容需详实、准确。
现场报名提交的材料有:
①《报名表》(本人手写签名);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
③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2016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加盖毕业院校公章的毕业生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证书;
④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
⑤已被用人单位聘用人员报名时,必须征得现聘用单位同意,并提交现聘用单位同意其应聘的证明。具有事业编制身份的报考人员还需加盖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公章。应聘者本人自行处理与现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事宜。
应聘人员需现场提交上述材料的原件,由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审查,同时提交《报名表》原件及报名审查资料复印件(按上述序号排序装订)供招聘单位留存备查。
(三)资格审查
社会事务局组织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当场公布,符合应聘条件者现场发放笔试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上述所提交所有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结束后,高新区社会事务局对审查通过人数进行统计,如医学检验岗位、护理岗位、医学影像岗位、公共卫生管理岗位的招聘计划与审查通过人数之比达不到1:3的,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取消的计划一律调整到临床岗位。调整后如临床岗位也达不到1:3比例,则按1:3的比例相应的核减或取消计划,直至达到1:3的比例为止。取消的岗位计划笔试前在济南高新区网站予以公示,并给与应聘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改报一次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各占50%。
(一)笔试(满分100分)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定于2016年7月2日(详见笔试准考证),以现场报名发放的笔试准考证为准。
2、笔试地点:济南高新区丰奥嘉园小学。学校地址:济南高新区正丰路515号。
3、笔试内容:
医学检验岗位考试内容:临床检验基础知识。
护理专业岗位考试内容:护理学专业相关知识。
医学影像专业岗位考试内容:医学影像专业相关知识。
公共卫生管理岗位、临床医学岗位考试内容:临床专业相关知识。
4、确定面试人选。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实际参加考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考试人员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面试人选在济南高新区网站进行公示。面试人选未按时间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此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面试(满分为100分)。
1、面试内容:
医学检验专业:医学检验专业相关知识和综合素质。
护理专业:护理学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
医学影像专业:医学影像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
公共卫生管理岗位:临床专业相关知识和综合素质。
临床医学专业:临床医学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
2、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地点、方法和程序等具体事宜在济南高新区网站公告。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考场考官不少于7人,采取各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现场公布面试成绩。考场设社会监督席,聘请相关人员进行监督。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并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5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岗位面试现场实际应试人员低于1:2比例,未形成有效竞争的,则应试人员面试成绩须高于60分,方可列为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在济南高新区网站公布,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若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在考察体检时,对因弃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也按照上述方法在已参加面试环节的人选中等额递补)。
应聘人员可登录济南高新区网站查询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名单。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高新区社会事务局负责组织实施。考察体检要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
(一)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复审。对因弃权和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二)体检。体检在市级以上综合医院封闭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体检医院要出具体检合格或不合格的书面体检结论,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此次应聘资格。除特殊情况经社会事务局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南高新区网站上对笔试、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等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备案手续,聘用后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期限5年。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考试缴费
本次招聘不收取考务费。
八、其他
济南高新区社会事务局2016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联 系 人:高文佳 孙先国
咨询电话: 0531- 88756190 咨询相关问题。
监督电话:济南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监督电话0531-88871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