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聊城冠县事业单位招聘现场资格审查通知
根据《2015年冠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将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现场资格审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7月13日----1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30
资格审查地点:冠县人才市场四楼教室
二、资格审查人员在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前登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点击零散查询项下载打印学历查询证明;对有学位要求的岗位考生,登入《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信网》点击学位查询项下载打印学位查询证明。
三、资格审查需提供材料
取得面试人选资格的应聘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1寸近期同底版彩色免冠照片4张(要求:须与网上报名照片同一底版,背胶相纸,正面下缘打印标注姓名)和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审核单位留存)。相关材料主要有:
(1)《冠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冠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3)笔试准考证;
(4)学历查询证明(学位查询证明);
(5)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就业报到证;对资格审核前未发放证书的要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6)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等,其中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属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还需提供《就业报到证》。
(7)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中,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人员还需出具县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还需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还需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退役大学生士兵还需出具《入伍通知书》、《退伍证》;
(8)报考教育类岗位的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颁发的教师资格证明书;
(9)报考法律服务岗位的还需提供司法资格证书;
(10)留学回国人员,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四、其他事项
1、现场资格审查须由应聘人员本人办理,确有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提交应聘人员本人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材料时,应与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一致。凡提报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县事业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有权取消其面试资格。
3、此次现场资格审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公正、公平、顺利进行,请应聘人员及时办理现场资格审查手续。对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办理资格审查手续的,视为弃权。
4、经审查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递补审查时间2015年7月15日--16日,递补审查地点:县政府四楼考试中心。
5、资格审查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面试(试讲)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及时在冠县人才网公布。
6、《冠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可于7月9日9:00--16:00登陆冠县人才网下载打印。后台开放打印时间,仅限7月9日一天,过期不再开放。请应聘人员及时打印,并妥善保存、以备后用。
冠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