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枣庄薛城区事业单位招聘综合二类(部分治安巡逻防控)简章
2014-12-01 09:13:24   来源:   评论:0 点击:

根据我区社会治安巡防工作需要,按照《枣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治安巡逻防控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考职位:治安巡防队员,共25名。二、招考

根据我区社会治安巡防工作需要,按照《枣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治安巡逻防控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
治安巡防队员,共25名。
二、招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
(三)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公安院校毕业生放宽至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
(四)薛城区常住户口(2014年12月10日前具有,如因高考户口迁移未落户的,须出具当地派出所户口迁移证明);父母或夫妻一方具有薛城区常住户口 [须有明确的父子(女)、母子(女)、夫妻关系的有关证件] 的,不受户籍地限制;公安院校毕业生不受户籍地限制。
(五)男性(公安院校毕业生不限性别),年龄在18至30周岁(1983年12月10日至1996年12月10日出生)之间。
(六)符合招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 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0日至12月13日9:00—17:00
报名地点:薛城区人才市场人才服务大厅(永福南路永福大桥北30米。报名咨询电话:0632——7623259、4480659。
应聘人员需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复印件和材料:户口簿(含父母)、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
(二)资格初审
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专人,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和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的方能填写《2014年薛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并交纳笔试考务费40元。
四、考试内容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体能素质测评。
(一)笔 试
笔试时间:2014年12月28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公共管理、科技知识、公职人员行为规范等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笔试成绩在薛城区政府网和薛城人事人才网查询。
(二)面 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薛城区政府网和薛城人事人才网公布。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由主考官当场向全体考生宣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在薛城区政府网和薛城人事人才网公布。[page]
面试考务费70元。
(三)体能素质测评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评范围人选;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体能测评范围。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有关规定执行。测评项目为男、女10米×4往返跑,男、女纵跳摸高,男1000米、女800 米长跑。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取消体检和考察政审资格。
体能素质测评必须由应聘人员独立完成。体能素质测评具体地点、时间、注意事项等具体事宜,以薛城区政府网和薛城人事人才网公告为准。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素质测评的,视为放弃。
体能素质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
五、体检、考察政审
在体能素质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原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不予聘用;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结果作为确定聘用人员的依据之一。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因弃权、考核不合格或达不到体检录用标准等原因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拟聘用的人员,在薛城区政府网和薛城人事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考核、体检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区人社局签发《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录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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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薛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
薛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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