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青岛胶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以及国家、省有关规定和要求,2014年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50名研究生,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50名研究生,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14年胶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4月22日以后出生);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胶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发邮件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
(1)邮件报名时间:2014年4月22日9:00-23日21:00
(2)现场报名时间:2014年4月24日9:00-11:30,13:30-16:00
2、报名地址
(1)邮件报名地址:rsj82288273@163.com
(2)现场报名地点:胶州市人力资源市场(胶州市北京路2号行政服务中心西楼5楼)
3、报名材料
(1)邮件报名人员须认真填写《胶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发送到指定邮箱;
(2)现场报名人员须现场携带《胶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参加现场报名的人员不需要同时发送邮件;
上述人员及时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1、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4月24日9:00-11:30,13:30-16:00,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
2、资格审查要求:报名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对照应聘岗位需求条件,按资格审查时间要求及时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胶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应聘胶州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诚信承诺书》(附件3)、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属在职人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属无业人员的还需提交失业证或档案代管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2014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但学校还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的,还需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成绩表、就业协议书(山东省内院校实行网上签约的可不提供就业协议书)。
相关证明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四、领取笔试准考证
(一)4月24日现场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现场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并当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对于已签订意向书的考生,本人持个人身份证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1、领取时间:2014年4月25日9:00-11:30
2、领取地点:胶州市人力资源市场(胶州市北京路2号行政服务中心西楼5楼)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1、笔试
(1)笔试时间:2014年4月26日9:00
(2)笔试考一科,不指定教材。根据招聘岗位需求,重点考察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
(3)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笔试成绩在胶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发布;
(4)按照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范围,不足3倍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因弃权产生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及递补人员在胶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发布。
2、面试
根据招聘岗位的需求和特点,采用结构化面试进行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及专业知识应用等方面要素。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见胶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通知。
面试成绩于面试当天向考生公布。
3、成绩核算
将笔试、面试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排列名次,如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总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胶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发布。
六、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分招聘岗位,按1:1.2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放弃考核体检资格或考核、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体检和考察工作按《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等规定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体检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在胶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发布。
七、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胶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签定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它说明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招聘过程中若有违规作弊行为,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后发现考生隐瞒病史的、不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查实提供虚假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3、凡考生无故放弃体检考核资格、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将记入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数据库;
4、聘用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5、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胶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胶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 www.jz12333.gov.cn
咨询电话:0532-82288273,18853223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