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德州宁津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安岗位递补人员政审通知
2013-12-31 16:59:21   来源:   评论:0 点击:

根据《2013年宁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对公安岗位递补合格人员进行政审,通知如下:递补合格人员须于2014年1月6日前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户口本、毕

根据《2013年宁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对公安岗位递补合格人员进行政审,通知如下:

递补合格人员须于2014年1月6日前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及学位证、报到证等原件到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复核,同时提交本人档案并进行政审。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附:递补合格人员名单

姓名

性别

民族

学历

报考岗位

岗位代码

准考证号

张俊飞

本科

宁津县公安局巡逻防暴大队

032

2013-032-130

李广明

本科

宁津县公安局巡逻防暴大队

033

2013-033-180

刘友亮

本科

宁津县公安局巡逻防暴大队

033

2013-033-178

李世明

本科

宁津县公安局巡逻防暴大队

033

2013-033-171

201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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