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意见》(鲁人社发[2013]13号)和滨州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部分滨州市技师学院实习指导教师,现结合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
2013年滨州市技师学院计划招聘实习指导教师8名。招聘岗位及有关具体要求,详见《2013年滨州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实习指导教师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表现好,积极维护社会稳定。
3、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全日制大学本科、专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1983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1978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下。户籍不限。
4、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学历要求和其他条件。
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需带证件
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报名登记表。各种证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原件报名审核后现场退还报名者)。缴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三张,技能测试费每人40元。进入笔试和说课人员,考务费每人70元。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特困大学生,持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办理减免手续。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3年11月6日—8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滨州市技师学院办公楼五楼组织部办公室
咨询电话:0543--2616757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选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选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五、考试
考试分为技能测试、笔试和说课。技能测试、笔试和说课满分均为100分,依次按40%、30%和3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一)技能测试
根据报考专业类别,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进行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技能测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技能测试情况确定。根据技能测试分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和说课人员名单。
(二) 笔试和说课
笔试科目为理科综合。笔试时间为120分钟。
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说课。说课教材由滨州市技师学院根据专业类别提供给进入笔试和说课人员。说课备课时间60分钟,说课15分钟。
笔试和说课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和说课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说课情况确定。笔试和说课结束后,将技能测试、笔试和说课成绩按比例折算,如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依次以技能测试、说课成绩高者优先。总成绩排名后,在博兴人才网http://www.sdbxrc.com以及博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东服务大厅前张贴公示,以接受群众监督。
六、体检和考核
体检在县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核主要是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对体检、考核不合格及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聘用
经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博兴人才网(http://www.sdbxrc.com)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报县人社局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县人社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县人社局审批。聘用人员凭《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等有关手续。
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和人事代理制度。
监督电话:博兴县监察局0543--2395067
附件1:《2013年滨州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实习指导教师计划表
附件2:《2013年滨州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实习指导教师报名登记表》
博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滨 州 市 技 师 学 院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