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1月21日以后出生);
(三)适应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淄博市常住户口。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派遣期内(2010、2011年毕业和2012年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可不受户籍限制;
(五)我省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市招募的“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选聘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的高校毕业生。此类考生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沂源县常住户口;2、在沂源服务或曾在沂源服务。
(六)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的其它条件。
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由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违规违纪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专业)。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专业)及有关具体要求,详见《2012年沂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专业)一览表》(附件一)。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2012年我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2年11月21日8:00-11月23日16:00。
查询时间:2012年11月21日8:00-11月24日11:00。
缴费时间:2012年11月21日9:00-11月24日16:00。
报名网站:沂源县政府网
报名网址:http://gov.yiyuan.gov.cn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电子照片,不大于20kb)。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专业),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填报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且不得参加今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单位初审:招聘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考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者补充。报名信息应在报名时间截止之前提交。
3、网上缴费: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查询时间截止之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沂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2年11月29日-11月30日登陆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减免笔试考务费,上述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于2012年11月22日下午1:30-5:00到县人社局三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县城军民路2号)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确认时应携带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报名表、家庭所在地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报名表、家庭所在地县(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复印件)。派遣期内毕业生应聘人员,也可持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出具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减免笔试考务费。
由我省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市招募的“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选聘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的(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选派的),在笔试成绩基础上给予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其中,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加6分,参加“三支一扶”大学生、“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及选聘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的毕业生加10分。上述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于2012年11月22日下午1:30-5:00到县人社局三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县城军民路2号)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在办理确认手续时,除出具报名表和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区)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服务满2年且在岗证明或考核认定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和选聘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的毕业生要出具县(区)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服务满2年且在岗证明或考核认定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经招聘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在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加分证件必须真实并在现场确认时一并上交,否则不予加分。已经通过享受加分政策、定向招聘政策考入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岗位并已经被录用(聘用)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专业),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照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其中,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岗位(专业),可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原报考取消招聘计划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专业)。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向招聘主管部门提交本人1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和相关材料,材料包括:《沂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