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实施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招聘职位的,按照威人社发〔2011〕32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上述人员报名时,除携带简章规定的材料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省统一选聘证明材料和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已享受优惠政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中共威海市委经技区工委组织部
2012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