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薛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类)简章
2022-01-17 09:15:41   来源:http://xxgk.xuecheng.gov.cn/qjbm/qrsj/202201/t20220114_1378907.html   评论:0 点击:

弊行为的,体检或复检结果无效,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对放弃体检、复检、考察资格或体检、复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参加面试并考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考察、体检等具体事宜在薛城区政府网站人事信息栏公布。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在薛城区政府网站人事信息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签发《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并凭此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当月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组织领导和纪律监督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成立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由区委组织部和区人社局共同负责本次招聘事宜,重要事项由集体研究决定,或报上级招聘主管机关决定。

八、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九、其他

(一)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三)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薛城区政府网站人事信息栏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632-4480889

监督电话:0632-4412167

请在工作时间段拨打以上电话。 

附件:

1、2022年薛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综合类)

2、2022年薛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综合类)

薛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类)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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