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潍坊安丘招聘食用农产品检测员30人公告
2017-11-09 09:52:39   来源:安丘发布   评论:0 点击: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6日-2017年11月17日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食用农产品检测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考计划

食用农产品检测员30名。安排到部分镇街区社区检测站从事食用农产品检测工作。

2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未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法、犯罪受过治安、刑事处罚;

2.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办事公道,甘于奉献,热心于食用农产品检测工作,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能力;

3.安丘户籍,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聘用体检条件;

5.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年11月16日以后出生)。

3报名

报名地点:安丘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安丘市南苑路527号)

考生持《安丘市公开招聘食用农产品检测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4张进行现场报名(报名登记表从中国安丘网http://xxgk.anqiu.gov.cn/网站 “信息公开”栏下载并如实填写)

考生于11月23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17:00凭有效身份证到安丘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中心一楼大厅领取准考证,同时参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收费标准,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

4考试

招考采取笔试的方式,笔试采用百分制,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根据招考计划,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

5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以及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因资格审查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6体检与考察

对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及其他事宜在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时一并发布。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

因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或弃权等情况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中国安丘网http://xxgk.anqiu.gov.cn/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确定录用人员。

7工资待遇

拟录用人员体检、考察合格者,实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由安丘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社会中介服务机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再由安丘市农安办与第三方人力资源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签订人员派遣用工合同。

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间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每月工资2000元,其中基本工资1000元,绩效工资1000元;试用期满后,每月工资2400元左右,其中基本工资1200元,绩效工资1200元,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劳动合同每年一签,劳动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续签聘用合同,不合格者不再续签聘用合同。

查询网址:中国安丘网(http://xxgk.anqiu.gov.cn/)

咨询电话:0536-4189018

安丘市公开招聘食用农产品检测员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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