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发展需要和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经学院理事会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欢迎优秀人才加盟。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本科、硕士和博士毕业院校均为“211工程”建设高校、中国科学院大学、全国高校学科评估排名前30%的院校或全球排名前400的国(境)外著名院校,且各学习阶段均获得全日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所学专业或研究方向一致。其中,医学类相关专业院校层次可适当放宽。
(三)应聘人员年龄(计算时间至2017年7月1日)上限为:教授45周岁,副教授40周岁,博士35周岁,硕士30周岁。
(四)硕士毕业生应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博士毕业生应于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政府人事部门核准或备案的为准。
教授、副教授和具有博士学位的研究生等高层次人才,条件可适当放宽,不受招聘计划的限制,常年接受报名。
二、招聘计划
《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2017年度教师招聘计划》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应聘材料:
1.《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3);
3. 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
4. 本科和研究生阶段成绩单;
5. 代表性论文论著及收录检索证明、专利、科研成果等(论文论著、专利必须是正式发表、出版、授权的);
6. 英语等级考试成绩报告单(等级证书)、普通话测试合格证、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等。
以上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学院招聘邮箱,邮件名称为:
“岗位(专任教师/辅导员)﹢学科(专业)﹢姓名”。
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4月30日。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有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核、聘用资格。
学院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初审材料,按面试考核人数与招聘计划不低于3:1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面试考核人选(博士及副教授以上人员应聘的,不设开考比例)。
(三)面试考核
由学院组织校内外专家成立面试考核小组,根据岗位要求和聘用条件,分批次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和考核。具体面试内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为政治素质、业务素质、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
(五)聘用
根据面试考核成绩及考察情况,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报学院批准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最低服务期5年(含试用期)。
四、有关待遇
(一)聘用人员与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关于部分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东人社字〔2016〕151号)规定,聘用人员可以选择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统筹,其他待遇按胜利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二)高层次人才其他待遇
1. 教授。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者,给予15万元安家费或购房补贴,提供5-2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配备专家工作室;具有博士学位者同时享受300元/月博士津贴。
2. 副教授。具有博士学位者,给予10万元安家费或购房补贴,提供3-1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享受300元/月博士津贴,配备专家工作室。
3. 博士。给予6万元安家费或购房补贴,提供3-5万元科研启动经费,享受300元/月博士津贴,配备博士工作室。
五、其他事项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核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工作在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北二路271号
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人事处
邮政编码:257061
联系电话:0546-7396328、7396031、7396018
胜利学院网址:http://www.slcupc.edu.cn
招聘邮箱:upcsc201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