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济南平阴县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2016-10-12 22:04:11   来源:平阴县政府网   评论:0 点击: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市)区属事业单位公开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市)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96号)及中共平阴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的通知》(平办发〔2008〕5号)有关规定,现就平阴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招聘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10月13日以后出生);


  (五)面向符合条件的我省实施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为大学专科及以上,其他招聘岗位为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6年10月13日之前取得;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2年、2013年、2014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4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经审核确认,对符合定向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在平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pingyin.gov.cn)进行公示。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含2017年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根据平阴县事业单位编制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计划招聘8人,具体招聘岗位和条件要求详见《平阴县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现场交费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3日至14日


  上午8:30—下午17:00。


  报名地点:平阴县锦东新区劳动大厦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严格按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进行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报名前要仔细阅读招聘简章,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认真选择报考岗位,并于2016年10月13日前登录平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pingyin.gov.cn)下载《平阴县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诚信承诺书》,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按要求规范填写、贴好照片。


  2、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需提交《平阴县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诚信承诺书》、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4张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进行资格审查。除提交上述报名材料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还须提交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服务县(市)区“三支一扶”管理机构出具的考核材料和同意报考证明;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交县(市)区组织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和同意报考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还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在职人员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出具介绍信确有困难的,经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可在考察体检前提供,到时提供不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一份复印件。


  3、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还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现场交费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交笔试考务费40元,缴费成功人员带身份证和报名确认表于2016年10月28日上午9:00—下午17:00在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缴费结束后,最终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取消招聘计划。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不同意改报或不符合改报条件的予以退费。招聘计划的取消情况,在平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pingyin.gov.cn)进行公告。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


  笔试时间:2016年10月30日(具体笔试时间与济南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时间完全一致),笔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实行百分制计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员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笔试成绩、面试人选名单、领取面试通知书等有关事项在平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pingyin.gov.cn)进行公布,面试人选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领取面试通知书,因个人原因逾期未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弃权,由此造成的人员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每个报考人员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20分钟。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面试现场设监督席,对面试过程、评分过程进行监督。


  面试的具体事宜详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人员需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


  (三)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组织考察、体检。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列为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招聘单位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员,若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在考察、体检时,因弃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也按照上述方法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等额递补。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分别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凡考生无故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无故放弃聘用资格的,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后果自负。


  (一)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有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形成书面考察意见、出具考察合格或不合格的意见。


  (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含县级)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除特殊情况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因弃权和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平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pingyi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填写《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登记表》,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报批或备案。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发给《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本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截止2016年10月13日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受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就业手续或未到单位报到工作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在公示和聘用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受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信息发布和其他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简章、成绩、公示等有关信息通过平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pingyin.gov.cn)进行发布。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0531-87885887;0531-87878600


  监督电话:县监察局 0531-87883716


  本简章由平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2016年其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xls


  中共平阴县委组织部  平阴县人力资源    平阴县机构编制


  和社会保障局     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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