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专家对安全监管工作的技术支撑作用,进一步调整充实我市安全生产专家力量,原设立的安全生产专家组聘期已满,市安监局拟在全市范围内重新公开招聘安全生产专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类别
本次公开招聘化工、石油炼制、石油开采、电气、机械、冶金有色、铸造、储运、纺织、轻工、建材、商贸、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特种设备、建筑设计、海上救援、企业应急救援、职业卫生(公共卫生、工程技术、检测检验、健康监护、放射防护)、安全文化建设、安全社区创建等方面的专家。
二、招聘范围
全市范围内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具有上述专业技术特长的在职工作人员和具有上述专业技术特长的离职人员均可报名,原聘用的安全生产专家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需重新报名。临近外市地符合招聘条件的高水平专业人员也可报名。
三、专家使用方向
(一)根据需要参与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进行分析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建议;
(二)根据需要参与安全生产执法检查;
(三)为突发安全事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提供现场技术指导和服务,参与事故调查;
(四)根据需要配合有关部门对企业的安全设施状况及重大事故隐患进行评估,为重大危险源的评估和监控提供技术支持;
(五)参与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及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
(六)根据需要参与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及安全生产优秀班组现场审核、安全社区现场评定;
(七)根据我市安全生产动态和突出问题,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四、招聘条件
(一)政治思想品德好、作风正派、公正廉洁;
(二)热爱安全生产工作,熟悉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标准;
(三)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具备国家认可的专业资格,有较高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水平,有丰富的安全生产实践经验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并具有本专业5年以上工作经历。
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评价师资格和现从事招聘类别专业的人员及可适当放宽职称条件;
(四)年龄一般在65岁以下,身体健康,能适应不同工作环境的要求。特殊情况需要,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报名
请欲参加招聘的人员于2016年3月30日前到市安监局信息科技科报名,报名地点:东城府前街95号(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大楼523、525房间),联系电话:8080259、8331757,联系人:武莲莲、韩志远。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东市安全生产专家报名表》(见附表)(原件,离职人员由原工作单位填写所在单位意见);
(二)身份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三)学历证明(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四)技术职称证书和相关的资格证书(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五)近期免冠彩色2寸照片两张。
六、招聘方式
市安监局将根据应聘者申报的资料进行综合评审,对具备相应资格的专业人员录入专家库,以市安委会办公室正式文件予以公布并颁发《东营市安全生产专家聘书》,聘期为三年。
七、待遇
所聘安全生产专家,按照《东营市安全生产专家组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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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