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潍坊市人社局、潍坊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购买社区管理等公益性岗位帮扶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潍人社【2013】109号)精神,根据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招募困难高校毕业生参加公益性岗位。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着公开、公平、自愿原则,优先安置困难高校毕业生。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有青州市户籍或青州生源、年龄30周岁以下(1985年9月28日以后出生)、持有《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特困家庭优待证》、《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证》,身体健康、品貌端正,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三、招募岗位
本次公益性岗位招募的工作人员主要从事社会保障、文化服务、社会救助等相关事务。
四、招募办法及程序
请持有上述证件的毕业生携带相关证件及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户口本等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彩照3张,于2015年9月28日至2015年9月30日到青州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青州市范公亭东路2638号,佳乐家超市东邻司法局院内)现场报名。
五、人员管理及聘用期限、岗位待遇
1、公益性岗位实行“谁使用、谁管理”的工作机制,由用人单位负责具体日常管理。市人社局负责与相关单位、正式招募人员统一签订“公益性岗位”三方协议书,每年一签,最长不超过三年,协议期满后自主择业。协议期间,人事档案关系由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免费托管。
2、岗位待遇。岗位工资每人每月1850元。按规定统一为招募人员缴纳企业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5项社会保险费单位负担部分,个人负担部分从岗位工资中扣除。
联系电话:(0536)3252897
电子邮箱:qzbysjy@163.com
青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0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