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精神,经曹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为曹县第一中学、曹县第三中学、曹县技工学校、曹县第一初级中学公开招聘60名全日制师范类研究生,从事教学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岗位
2015年全日制应届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前学历应为全日制大学本科)。
曹县第一中学招聘岗位(28人):语文5人、数学4人、英语4人、物理4人、化学3人、政治2人、地理3人、生物1人、计算机1人、心理学1人;
曹县第三中学招聘岗位(17人):语文2人、数学3人、英语5人、物理2人、化学2人、历史2人、生物1人;
曹县技工学校招聘岗位(5人):中文1人、信息工程1人、计算机1人、音乐1人、舞蹈1人;
曹县第一初级中学招聘岗位(10人):语文2人、数学1人、英语1人、物理2人、化学1人、政治2人、生物1人。
二、报考条件
1、报考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符合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
2、应聘人员应为全日制国家统招应届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所学专业要求与招聘岗位相同。
3、年龄40周岁以下(1975年4月9日后出生,以二代身份证为准)。
4、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5、凡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的毕业生,未经聘用、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不得报考。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认定的方式进行。
报考人员要如实填写《曹县2015年公开招聘研究生报名登记表》,并在《报考人诚信承诺》栏内签名。如提供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五年内不得参加曹县各类事业单位应聘。
报名时间:2015年4月8日(下午3::0-6:00)、 9 日(上午8:30-12:00)。
报名地点:聊大东校区1号教学楼105教室(数学科学学院)
(一)报名办法
2015年应届毕业生报名应聘时须提交二代身份证、本人所在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及院校出具的所学科目考试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2寸免冠同底版彩色清晰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县人社局组织相关部门实施,并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伪造证件、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面试及说课
考试采取面试(说课或讲课)的方式进行。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履行岗位职责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思维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10分钟。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
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含7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面试时间:2015年4月9日上午8:30—12:00。面试地点:东校区1号教学楼105教室(数学科学学院)
五、考察和体检
依照考试总成绩,根据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考察体检按招聘人数等额进行。
对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六、聘用及待遇
符合聘用条件的(应聘人员毕业时取得全日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是重要条件之一),由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聘用人员备案后,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监督检查
在整个招聘工作中,曹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对全过程进行监督。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五年内不得参加曹县各类事业单位应聘;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八、本招聘公告由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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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