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德州平原县高中教师招聘简章(26人)
2015-03-28 10:08:51   来源:   评论:0 点击:

德州平原县高中教师招聘简章(2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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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高中教学师资需求,优化高中教师队伍结构,提高高中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我县高中教育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教师补充工作的通知》(教师[2009]2号)和《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确定,2015年全县招聘高中教师26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5年计划招聘高中教师26人。其中语文教师2人、数学教师2人、英语教师2人、物理教师4人、化学教师3人、生物教师2人、政治教师3人、历史教师3人、地理教师5人。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和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含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

  4.具有相应教师资格;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具有应聘岗位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7.无违法乱纪行为,无参与“法轮功”等邪教活动等问题。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我县在编在职教职工;

  2.已参加过我县教师招聘,但有过弄虚作假或不服从组织分配行为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未过处理期限的;

  5.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包括已取得学历学位人员);

  6.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

  采取分学科、统一时间、统一地点集中报名的形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16日至4月21日。

  2.报名地点:山东省平原县第一中学(平原县平安西大街39号)。

  3.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⑴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201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要出具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书》以及学历和学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⑵本人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5张。

  4.注意事项:

  ⑴报名时必须由本人如实填写《平原县2015年高中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不得代报代填。

  ⑵每人限报一个学科,不得兼报。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教师招聘工作的整个过程。报名工作结束后,由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所有报名人员的政治条件、身份、年龄、学历和学位、教师资格等进行严格审查。经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教师招聘,经审查不合格人员取消报名资格。在资格审查的基础上,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3倍的学科,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报考学科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依本人意愿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学科。

  五、笔试

  1.领取《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务于2015年4月24日18时前到县第一中学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取《笔试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2.笔试时间:2015年4月25日。

  3.笔试地点及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内容:各学科分别命题,内容为中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高中相应学科教育教学知识及应用。

  5.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100分制,考试时间120分钟。

  6.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

  六、公布笔试成绩、确定面试人员

  笔试成绩公布后,由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计划数和笔试成绩分学科确定最低资格分数线。在资格线以上,各学科按招聘计划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在资格线以上,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学科,按实有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学科,取消招聘计划。

  七、面试

  1.领取《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的考生登录县第一中学网站,浏览教师招聘相关通知,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取《面试通知书》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2.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内容:以县第一中学现行高中二年级相应学科必修教材为依据。

  4.面试形式:面试采取“说课+答辩”的形式进行,每人限时15分钟(说课10分钟、答辩5分钟)。面试成绩100分,当场评判、当场公布。

  5.参加面试的考生每人缴纳考务费70元。

  八、总成绩汇总公示

  笔试和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出每个考生的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并对总成绩予以集中张榜公示。各学科按招聘计划数,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对同学科总成绩同分者,采取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确定的考察、体检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个人人事档案。

  九、考察和体检

  1.考察:由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确定的考察对象逐一进行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通过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2.体检: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登录县第一中学网站,浏览教师招聘相关通知,按照通知要求领取《体检通知书》。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体检通知书》。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及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经体检不合格者和放弃体检的取消资格。  体检由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参加体检人员到县级医疗机构集中进行。体检费由考生负担。体检工作按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鲁教人字[2001]22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修订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的通知》(鲁教师函[2010]4号)规定执行。在体检前因放弃体检或被取消体检资格等情况出现的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资格造成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十、聘用

  1.经考察、体检合格后,由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审核,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报请县政府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2.聘用人员与平原县第一中学签订五年的聘用合同(含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其它

  1.在整个教师招聘期间,应聘人员须始终保持通讯工具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动,要及时告知县第一中学,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自负。

  2.本次教师公开招聘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培训班。

  3.平原县2015年高中教师招聘有关事宜以此《招聘简章》为准,最终解释权归平原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4.本简章及本次教师招聘一切事宜以公告形式在县第一中学网站及时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浏览、关注。

  联系地址:山东省平原县第一中学(平原县平安西大街39号)。

  联系电话:0534-4258022,4258972。

  联 系 人:张老师(13869287958);邓老师(13626377667)。

  平原县第一中学网址:http://www.pyyizhong.com.cn/。

  平原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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