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垦利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发展,根据学校教学工作需要,现急需招聘引进相关专业教师。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等文件规定,经垦利县人民政府研究并报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垦利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定向招聘专业教师。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岗位及招聘范围
共计5人,岗位为专业教师(具体岗位名称详见附件1《2015年垦利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定向招聘专业教师岗位计划表》)。招聘范围分别为: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原吉林职业技术师范学院)。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职业技术大学(学院)专门培养的中职“双师型”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学历须于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
(五)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须于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
(六)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7年1月24日以后出生);
(七)各类岗位的具体要求,详见《2015年垦利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定向招聘专业教师岗位计划表》。
凡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高校学生、东营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信息发布: 在垦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2所高校网站发布。
(二)报名时间和方法: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5年1月24日8:00—1月26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5年1月24日8:00—1月26日17:00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及资格初审。报考人员登录垦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kenli.gov.cn)下载报名表,并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电子版。个人信息资料包括:报名表、经由校方(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学业成绩单(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务必于资格初审时提供,否则不作为参考依据)、获奖证书、二代身份证(有效户籍证明);已签署就业协议或已就业且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出具协议签署单位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请将以上信息资料电子版制作压缩包,文件名称为:应聘岗位+学校名称+姓名,统一发送到邮箱SDKLZYZZ@163.com。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填交报考信息的,以最后一次为准。报名期间,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将在垦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名单。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垦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公告信息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缴费。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三)资格审查
现场确认及发放准考证时间:2015年1月30日
地点:垦利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县新兴路123号)实训楼406房间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问题的,一经查实,即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在现场确认时须提供个人信息资料的原件、复印件一份及3张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经现场确认综合评定,最终确定参加笔试人员,现场发放准考证。取得笔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仍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
财经商贸、电气技术(招聘岗位1-3)各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汽修技术岗位(招聘岗位4)报名人数如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的2倍,按照1:2的比例核减招聘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