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滕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滕政办发〔2014〕107号)和《滕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建立滕州市法律专家库和选聘市政府法律顾问的公告》规定要求,拟聘以下15名专家学者和法律实务工作者为滕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现予以公示。
本公示期限为七日,从2014年12月31日起至2015年1月6日止。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来人、来信、来电或发电子邮件,向滕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632-5888036;通讯地址:滕州市北辛中路市政务中心;邮政编码:277599;电子邮箱:fzb5536501@163.com)。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即为滕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不再另行公告。
滕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4年12月31日
滕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拟聘任人员名单:(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长东 山东荆河律师事务所
王 岩 山东法扬律师事务所
刘慧洋 山东善国律师事务所
孙 涛 山东荆河律师事务所
苏子涛 山东滕国律师事务所
李君友 山东法扬律师事务所
宋树军 山东滕达律师事务所
孟晓转(女) 北京市隆安(济南)律师事务所
庞宜刚 山东善国律师事务所
杨厚军 山东滕国律师事务所
钟 杰 山东滕国律师事务所
高永平 山东滕国律师事务所
徐 颜(女)山东滕达律师事务所
彭 伟 山东滕国律师事务所
潘 顺 枣庄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