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海阳市选聘镇区街道残联残疾人专职干事简章
2013-07-04 10:11:13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为加强全市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根据省、烟台市有关文件的要求,拟从全市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华政开选聘18名残疾人专职干事,由市残联统一派遣到

  为加强全市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根据省、烟台市有关文件的要求,拟从全市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中 公开选聘18名残疾人专职干事,由市残联统一派遣到各镇区街道残联从事残疾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1)具有海阳市常住户口,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具有履行职责身体条件(能骑摩托车或电动车、自行车,能正常办公)的三级、四级肢体、低视力残疾人。

  (2)年满18(1995年 6 月 30 日前出生)至40(1973年 6 月 30日后出生)周岁,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电脑操作(每分钟打字30个以上)和文字写作水平。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残疾人事业,具有敬业和奉献精神。

  (4)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

  (5)能够深入村居、深入残疾人家庭与残疾人面对面交流,掌握残疾人状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宣传、贯彻残疾人保障法和有关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协助镇区街道残联理事长做好残疾人生活保障、教育、培训、就业、扶贫、康复、维权、文体等工作。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曾受到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行政开除处分的;

  ②有违纪违法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③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已经就业的人员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二、招聘程序

  拟参加招聘的人员可登录海阳市人事人才网(hyrsrc.com)或到各镇、区、街道残联查询招聘简章。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可到海阳市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报名(地址:海阳市海政路168号),报名时间2013年7月 15日至7月 19 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至5:00)。

  报名时,应聘人员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二寸近期免冠彩照3张。拥有国家颁发的计算机等级证书的人员要带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残疾人联合会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步身体和电脑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初审合格的,需缴纳80元笔试考务费。

 (二)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按两科各占50%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重点测试:“十一五”以来国家、省、市相继出台的残疾人政策及法律、法规和近两年的时事政治等。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于考试前两天到海阳市残联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2)面试。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的3倍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分析、反应应变、言语表达、举止仪表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

  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面试人员需再交70元面试费用。

  (三)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

  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进行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以笔试中写作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仍不能确定的,对考试总成绩相同人员重新组织面试,并以重新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

  (四)体检。对等额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参照招考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除特殊情况经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聘人员不予招聘。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日常表现以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察政审。因考察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聘用。实行一年一聘制,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选聘条件的,由市残疾人联合会与本人签订一年劳动合同,统一派遣到各镇、区、街道残联工作。经考核不符合招聘条件或试用期内出现不能胜任工作岗位、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情况的,市残疾人联合会不予聘用。聘用期内违规、违纪、违法,视情况给予解聘等相应处分。

  三、招录人员性质及工资待遇

  (一)残疾人专职干事岗位是为残疾人就业提供的公益性岗位,残疾人专职干事受市残联和当地镇区街道政府(管委办事处)双重管理,以市残联管理为主,实行年度考核,一年一聘。

  (二)残疾人专职干事实行全日制工作制,合同期内为招聘人员发放工资(按海阳市最低工资标准)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按海阳市企业社保最低缴费基数)等费用。

  咨询电话:3230536

  监督电话:3222019

  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阳市残疾人联合会

  二〇一三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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