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开发区)委组织部、编办,县区(开发区)人社局、财政局,市委各部委、市政府各部门干部(人事)科,各县级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科,各高等院校党委组织部:
为做好2013年全市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的计划安排工作,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编制计划原则。各事业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工作需要、人员结构、空编数额等情况,本着充实基层、优先解决急需岗位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的原则,坚持在空编数额内补充工作人员,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的增长,统筹安排提出2013年度本单位的建议计划。凡事业单位职能弱化、人员结构不合理、体制机制面临调整的,原则上不予安排新进人员计划。
二、编制计划方法步骤。市直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的建议计划,由各事业单位结合?身实际提出意见,报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填写《市直事业单位2013年度新进工作人员建议计划申请表》(附件1),加盖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并由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于2013年3月26日前由主管部门分别报送市委组织部干部调配科、市编办监督检查科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划财务科。各县区(开发区)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的建议计划,由各县区(开发区)结合自身实际提出意见,填写《县区(开发区)事业单位2013年度新进工作人员建议计划申请表》(附件2),加盖组织、编制、人社部门公章后,于2013年3月26日前分别报送上级业务主管部门。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人员,各单位要从建议计划中,按一定比例设置专项建议计划,实行定向招聘。
三、有关要求。2013年全市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由市级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根据不同岗位和专业要求,采取市、县区上下联动,统一组织,分期分批实施的办法进行,各县区(开发区)、市直各部门(单位)不得自行组织。
各级事业单位编制建议计划应实事求是,不可虚报。凡未按规定时间报送补充工作人员建议计划的,不予安排年度进人计划。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未经审核擅自补充工作人员的,不列入编制管理,不纳入编制实名制范围,不予核定工资,不予核拨经费。
中共临沂市委组织部 临沂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 临沂市财政局社会保障局
2013年3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