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行测定义判断题型,是题干先给出一个概念的定义,再给出关于这个定义的一组事件或行为的例子,然后要求考生根据给出的这个定义,从四个选项中选出一个最符合或最不符合该定义的典型事物或行为。题干给出的这个定义假设是正确的,不容置疑的。华政教育专家总结出定义判断有三种解题技巧:一是核心成分分析法;二是主特征分析法;三是结构分析法。
一、核心成分分析法
核心成分分析法适用于内容不长,题干表述清晰易理解的定义。所谓核心成分分析法,就是在定义中找到定义的关键要素或者核心成分,然后代入四个选项中,逐一排除即可。具体来说,定义的核心成分包括主客体、目的、原因、条件、结果、属性、时间、方式方法等。
例1.和谐经济学,是指以社会经济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为研究对象,以提高这一系统的功能——生产力为目的,看到的是人与自然之间的协调与可持续发展。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属于发展和谐经济行为的是:
A.某国考级贫困县决定建矿开采一种稀有的金属。其理由是:虽然必须砍掉200多亩树林,一个山涧小水库也要废掉,并因此影响1000多人饮水和2000多亩土地灌溉。但该矿建成后,对发展该县经济具有重要意义
B.某企业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客户定单,连续五天要求工人每天加班5至6个小时,工人虽然很疲劳但对加班费还是满意的
C.某市大小采金矿有100多个,虽然大多企业设备老化、选矿技术落后,但是该市还是决定继续发展金矿业,因为该市财政收入主要来源于金矿
D.某市在审查外资投资时发现,一家大型化工企业设备陈旧、能耗高,废水处理系统也很落后,于是断然决定停止引进该企业
【答案】D。华政解析:关于“和谐经济学”定义的核心成分有:①以社会经济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为研究对象;②提高生产力为目的;③人与自然之间的协调与可持续发展。A项建矿的行为会带来不利的后果,不符合核心成分③;B项主体是某个企业,也未体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不符合核心成分①③;C项没有提高生产力,也未体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不符合核心成分②和③;而D项符合全部要点,属于发展和谐经济行为。故答案选D。
二、主特征分析法
主特征分析法适用于题干内容长、表述啰嗦不清楚不直接的定义,比如原理定义、效应定义等。所谓主特征分析法,就是当定义的表述相对复杂难懂时,定义的后面会给出解释或者例证,常出现“也就是说”、“也可以理解为”、“简单地说”、“比如说”等字眼来提示我们,这些解释或者例证就是主特征,我们只需要直接去关注主特征就可以了。
例2.感觉是指客观刺激作用于感觉器官,经过脑的信息加工活动所产生的对客观事物的基本属性的反映。感觉作为认识过程的初级阶段,为知觉和其他复杂认识过程提供最基本的原始材料。感觉的种类可依其信息的来源分为外部感觉和内部感觉两大类。外部感觉包括视觉、听觉、味觉、嗅觉和肤觉。内部感觉反映机体本身的状态,包括动觉、平衡觉和机体觉。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说法属于感觉的是:
A.小明放学回家后,看到餐桌上有一盘刚好做好的红烧肉
B.小明放学回家后,听到收音机里正播放一首非常好听的歌曲
C.小明放学回家后,感觉自己的房间刚刚被妈妈打扫干净了
D.小明放学回家后,感觉天气非常冷
【答案】D。华政解析:题干关于“感觉”的定义内容很多,且难理解,我们关注这个定义后面的解释,感觉包括视觉、听觉、味觉、嗅觉和肤觉、动觉、平衡觉和机体觉等。A项“刚好做好的”、B项“非常好听的”和C项“刚刚被妈妈打扫干净”都不是客观事物的基本属性,这些认识经过了复杂的过程,已不处于感觉的阶段,不符合定义。D项符合定义,属于感觉中的肤觉。
三、结构分析法
结构分析法适用于题干中出现多个定义的题型。多个定义之间可能是并列结构,也可能是总分结构。当出现多个定义时,我们只需要去关注题目所问到的定义就可以了。
例3.从法律规则形式特征上看,可分为规范性规则和标准性规则。规范性规则指规则的内容明确、肯定和具体,且可直接适用的规则;标准性规则则指法律规则的部分内容或全部内容(事实状态、权利、义务、后果等)具有一定伸缩性,须经解释方可使用且可适当裁量的规则。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属于规范性规则的是:
A.“早六点至晚六点间本街道禁止通车”
B.“每一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个投票权”
C.“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D.“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答案】B。华政解析:题干给出了规范性规则和标准性规则两个定义,而提问只涉及了“规范性规则”,所以我们只需要去关注“规范性规则”定义的要点就可以了:①内容明确、肯定、具体;②可直接适应。A项不属于法律规则,因此也就不属于规范性规则;B项符合规范性规则的要点;C项“社会公德”和“社会公共利益”都具有一定的伸缩性,须经过解释方可使用,符合题干中标准性规则的定义;D项“较大数额罚款”也需要适当裁量,也属于标准性规则。故答案选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