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考试和服兵役相结合、先服兵役后上岗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的适龄未婚男青年,具备下列条件者可报考: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军队,热爱武装工作,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2、政治条件符合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
3、体格条件符合国防部《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2011修订版);
4、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须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5、父母一方在泰山区,或本人工作单位在泰山区,或在泰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了人事代理(具体解释见报考须知)。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曾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的不能应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
三、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5人(财源、岱庙、泰前、上高、徐家楼办事处各1人)。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11月19日--20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泰山区人民武装部一楼大厅(东岳大街东段、岱银集团西邻)
报名时首先对报考人员进行目测初检,目测通过后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填写《泰山区公开招聘后备武装干事报名登记表》(可登陆泰山人事人才网http://www.tsrsrc.cn下载),贴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另交同底版照片2张,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同时填写《泰山区预征对象登记表》(贴同样照片1张);提交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等原件复印件以及证明泰山区范围的材料(详见报考须知)进行资格审查。
(二)体格检查
初审合格人员,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由区人武部组织体格检查。
(三)笔试
体检合格人员参加笔试。
笔试试题异地命制,异地阅卷。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考点在泰城设置。具体时间、地点、考场在准考证上注明。
(四)政审
笔试结束后,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2的比例确定进入政审范围人员,如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相同,则按学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如学历也相同,则按年龄从小到大顺序确定。
政审由区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不按规定参加政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因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相关手续
对政审合格人员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由本人选择聘用单位,由相关部门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由区征兵办公室负责办理相关入伍手续。
五、有关待遇
(一)两年义务兵服役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抚优待政策,保留事业编制、人事关系,计算连续工龄,但不发放事业人员工资。
服役期间,除受处分或训练考核成绩不合格等情况外,年度考核定为“合格”等次;受到团级以上单位表彰奖励的,年度考核定为“优秀”等次,享受相关表彰奖励。
(二)两年义务兵服役期满正常退役后,一个月内持入伍通知书和退伍证分别到区征兵办公室、区民政部门、人社部门报到。在报到后三个月内安置到原聘用单位,开始发放事业人员工资。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列入本次安置计划,取消事业编制,不再保留人事关系:
(1)非因公原因未服满两年义务兵役的;
(2)服役期间被部队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或被刑事处罚的;
(3)退伍后一个月内不到区征兵办公室、区民政部门、人社部门报到的。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整个招聘过程由区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招聘有关信息,在报名点及泰山人事人才网公布。
咨询电话:区征兵办公室:8536079
区人社局:9600818
监督电话:区纪委:6262276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泰安市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