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2年峄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要求,现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定面试人员的原则: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数按招聘职位核定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二、进入面试范围人员于11月7日—9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向峄城区劳动保险处(峄城美食街中段路南)提交本人有关报名材料原件(详见《简章》),并同时提交两份复印件;逾期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
三、提交材料说明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按招聘信息公布的要求,现场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峄城区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应届毕业生未落户的要提交户口迁移证)、就业报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应聘教育类职位的人员应同时出具相应的教师任职资格证书;应聘卫生类职位的人员应同时出具相应的卫生执业资格证书和中、高级职称资格证书。
应聘定向招聘职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进入面试的,除出具学历学位证书、户口簿、身份证和就业报到证外,还应提供以下材料:大学生“村官”出具由区委组织部考核认定表,同意报名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考核认定表、同意报名的证明材料。
联系电话:7777016 13396328376
峄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