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高新区2012年招聘雇员制工作人员简章
2012-11-01 16:16:19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为适应滨州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滨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招聘雇员暂行办法》规定,经滨州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直雇员制工作人
    为适应滨州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滨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招聘雇员暂行办法》规定,经滨州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直雇员制工作人员。

  一、报名资格及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2007-2012年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招聘)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在其他考试组织部门认定具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二、招聘职位数量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法

  1、报名时间:2012年10月30日—11月8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

  报考职位1:滨州高新区财政局(高十路与新五路高创中心406室,联系电话:3160019);

  报考职位2:滨州高新区国土分局(高十路与新五路高创中心506室,联系电话:3160167)

  报考职位3、4:滨州高新区公安分局303室,联系电话:3309916。

  3、报名需带证件。报考人员须出具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退伍军人持退伍证(原件审验后返还,复印件留存),提供本人一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5张,代报考人员需交验代报考人员的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和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在高新区网站(www.bzgxq.gov.cn)公布。

  四、资格审查

  由高新区纪工委、党群工作部、财政局、国土分局、公安分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发给准考证,缴纳笔试考务费100元。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凡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随时取消应试资格。

  五、考试内容、方法、时间

  职位1、2分为笔试和面试,并分别按照50%、50%的比例折算计入总成绩,职位3、4分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分别按照30%、30%和40%的比例折算计入总成绩(考生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1、笔试。内容为综合文化知识和高新区区情测试。报考人员必须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若身份证丢失可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参加笔试。报名人数达不到面试人数要求的相应减少招聘计划。

  2、体能测试。报考职位3、4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人数1:5的比例选取体能测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行体能测试。

  测试项目:男生为1500米和引体向上(女生为800米和仰卧起坐),两项各占50%合成应试人员体能测试成绩。体能测试由高新区党群工作部、纪工委和公安分局共同组织实施,具体要求和计分标准,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3、面试。报考职位1、2的考生按笔试成绩(报考3、4的考生按照笔试成绩和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体能测试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不能参加面试的需提前1天告知组织方,递补面试人员;面试当天不能到场参加面试的,不再递补面试人员,达不到1:3的,按实有人数组织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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