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工作,经研究决定,在我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中考选6名工作人员到驻乡镇财政监督办事处工作,具体办法如下:
一、考选范围和报考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扎实,实绩比较突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清正廉洁,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办事能力。
(二)报考人员须为全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三)学历:国家统招的全日制财经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第一学历为国家统招的全日制财经专业中专毕业且第二学历为财经专业大专以上的。
(四)从业资格: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五)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0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1)曾因违法违纪行为,受过刑事处罚或纪律处分的;(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公开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2013年1月10日—11日由本人持毕业证、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登记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近期2寸同底版免冠彩照3张,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调配科(郯西路239号二楼)报名,每人缴纳考务费100元。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将贯穿考聘全过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组织人员对报名考生进行审查,经查档并核对报考信息,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并根据情节进行相应处理。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考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财政专业知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满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和财政专业知识各占50分。
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考试成绩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政务公开栏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tancheng.gov.cn)上公布。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录用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总分为100分,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和解决实际问题等能力。面试通知及面试成绩将在郯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60%、4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遇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考选计划等额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并参加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对其进行考察,并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对考察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报考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依次确定递补人选。
五、确定人选和办理调动手续
经考察、体检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由县财政局统一调配安排到4个驻乡镇财政监督办事处工作,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工作。
本简章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107410
县财政局:6800769
附件:郯城县财政监督办公室公开招考驻乡镇财政监督办事处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郯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郯城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