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警察简章
2013-01-02 17:23:23   来源:   评论:0 点击:

根据《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潍编办【2000】9号文件精神,我院拟从武警(解放军)退伍战士中招聘18名男性司法警察,执行特定的司法警务工作。  一

 


    根据《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潍编办【2000】9号文件精神,我院拟从武警(解放军)退伍战士中招聘18名男性司法警察,执行特定的司法警务工作。

  一、招聘对象

  凡武警(解放军)退伍战士(户口所在地除奎文、潍城、坊子、寒亭外)符合招聘条件者均可报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军事专业技能;

  (三)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没受过任何处分;

  (四)年龄在25岁以下,身高1.73米以上。

  三、招聘法警实行聘用制

  (一)招聘办法:经政审、体检、测试成绩合格,确定拟招聘人员后,被录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

  (二)享受有关工资福利待遇,缴纳社会保险。服装及警营住宿用品统一配发。

  四、录用办法及步骤

  (一)报名

  1、凡报名者持武警(含解放军)退伍证、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到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法警支队报名并目测。

  2、报名时间:自2012年12月31日至2013年1月15日。

  (二)测试

  1、身体素质测试:单杠引体向上、俯卧撑、擒敌拳、队列、1000米跑

  2、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8189112、8189225、8189091

  联系人: 姜智训、安同利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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