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数量
公开招聘芝罘区公安分局特勤中队协警45名(限男性),社区保安25名(限男性),安监局安全生产协管员12名(男性10名),法院法警辅助人员10名(男性8名),法院书记员6名(男女不限),检察院法警辅助人员10名(限男性),合计108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进步;
(二)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违法乱纪记录;
(三)具有烟台市常住户口;
(四)特勤中队协警、社区保安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法院书记员、法院、检察院法警辅助人员、安全生产协管员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书记员所学专业为法律类专业。学历取得时间截至2012年12月1日;
(五)特勤中队协警1983年1月1日至1995年1月1日期间出生;社区保安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检察院法警辅助人员、安全生产协管员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法院书记员、法警辅助人员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
(七)身体素质要求:
1、男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70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60米,体重不低于45公斤;
过于肥胖或消瘦者视为不达标,判定过于肥胖或消瘦者按以下方法:
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者为过于肥胖;
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者为过于瘦弱。
标准体重计算方法: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厘米)】*1(千克),超出和低于标准体重的百分数计算方法:[实际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100%。
2、特勤中队协警、法院及检察院法警辅助人员要求:左右眼单眼裸视力,应在4.8(0.6)以上,无色盲、色弱;
3、无口吃,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无各种残疾。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符合招聘条件的,特困家庭、零就业家庭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8日至12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2、现场报名、审核地点:芝罘区人才市场(芝罘区华茂街30号)北楼三楼招聘大厅。
3、报考人员需持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同底彩色免冠照片3张报名。社会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审查合格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按照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笔试考务费40元(城市低保人员、农村特困大学生及零就业家庭需提供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及区民政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证明信,可减免考务费用)。缴费人员须于12月21日下午2:00登陆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zfrs.gov.cn)查询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5、对报考特勤中队协警采取笔试加分办法,报考其它岗位不加分:
中共正式党员(转正时间截至2012年12月17日)笔试总成绩加2分,中共预备党员(预备期开始时间为2012年12月17日前)加1分,退役士兵(士官)立三等功的加3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加5分,以上各项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须在报名同时提供党员证明材料(入党志愿书或乡镇及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注明身份证号、入党时间、入党地点、转正时间、转正地点等详细信息)、退伍证(转业证)、身份证及立功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在报名现场同时进行加分审核,审核无误后,在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未在规定时间办理加分审核手续以及有关证明材料不全的,不予加分。
(二)笔试。笔试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主要测试考生公文写作、时政、法律等方面基础知识,采取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笔试成绩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试(计算机技能测试)范围人员,测试相关事宜在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三)体能测试。测试范围:特勤中队协警、社区保安、检察院及法院法警辅助人员,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身体素质是否符合招聘岗位工作需要(特勤中队协警测试标准按照26岁-30岁标准执行,其他人员参照相关标准执行)。体能测试项目包括10米×4往返跑、1000米长跑、引体向上、立定跳远。体能测试按照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考务费70元。
体能测试成绩实行百分制,体能测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根据笔试占40%、体能测试占60%核算笔试和体能成绩,以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社区保安不参加面试,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
(四)计算机技能测试。测试范围:法院招聘的书记员及安全生产协管员,计算机技能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计算机操作水平是否符合岗位工作的需要。根据笔试占40%、计算机技能测试占60%核算笔试和计算机技能成绩,以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计算机测试按照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考务费70元。
(五)面试。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当场公布。
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体能测试(计算机技能测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如报考同一岗位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依次按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仍不能确定的,再按学历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在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
(六)体检。体检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要求执行(安全生产协管按招工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而造成的缺额,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七)考核。主要对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是否有违法乱纪行为,以及本人综合表现、亲属相关情况进行综合考察了解。
(八)试用。体检、考核合格者,经公示无异议的,各岗位由用人单位统一安排工作,并根据用人单位要求,约定试用期,参加岗前培训。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另行自主择业。
四、招聘人员待遇
正式聘用后,聘用人员与劳动事务代理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务代理,派遣到用人单位统一安排工作,不服从安排的,不予聘用。聘用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月工资1400元,工资总额含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等费用,住宿自理。特勤中队协警聘用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月基础工资1400元、浮动工资平均600元(此浮动工资为特勤岗位津贴,采取绩效考核的方式发放)。
五、其它
本简章解释权归烟台市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0535-6225558、6227757、6211499
烟台市芝罘区公开招聘办公室
2012年12月
附件1:诚信承诺书
附件2:特勤中队协警报名登记表
附件3:社区保安报名登记表
附件4:检察院法警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5:法院法警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6:法院书记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7:安全生产协管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