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潍坊公安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通知
2012-11-27 09:54:58   来源:   评论:0 点击:

   根据《2012年山东省潍坊市公安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有关规定,现将体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  11月29日(星期四)上午7:30  二、报到地
      根据《2012年山东省潍坊市公安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有关规定,现将体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
  11月29日(星期四)上午7:30
  二、报到地点
  潍坊市转业军官培训中心院内(现挂潍坊市老年大学牌子)。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东风东街246号,潍坊职业学院(笔试考点)对面。
  三、参加人员
  体能素质测评达标的应试人员。
  四、注意事项
  1、应试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加盖“同意面试”和“已收费”印章),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不按规定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应试人员报到时,须提交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提前用铅笔在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和报考专业)。
  3、体检费380元(应试人员自理,多退少补,由体检医院收取)。
  4、体检注意事项详见《体检须知》(见附件)。
  5、本次体检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潍坊市公安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18866757678,18866757679。

 






 潍坊市公安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11月26日

  




附件:体检须知

  为准确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状况,请注意以下事项:
  1、均应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不吃饭、不喝水)8-12小时。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6、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聘用。
  7、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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