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陕西铜川市委召开全市领导干部大会,对近期发生的两起酒后滋事事件进行通报,铜川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冯新柱在会上怒斥砸店当事人“吃了豹子胆”。
一起发生在8月25日,“吃了豹子胆”的铜川市政协委员、王益区人大代表杨大军“带人吃饭还要赊账,不让赊账还要打砸”,致使4家店铺的商品、室内物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另一起发生在8月23日,铜川市工商局王益分局干部赵建新因酒后滋事打人砸店。目前,这两个人已分别受到处理,当然,有些网民对处理结果还有不同意见。
像这种“性质十分恶劣”的事件,不止发生在铜川。近日,有微博爆料“山西洪洞县兴唐寺乡书记带队酒后砸饭店”,还配有饭店被砸后的现场照片,受到大量网民关注。洪洞县宣传部新闻中心负责人表示,事件本身有待核实,但临汾市纪检委已介入调查。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好,不同级别的官员也好,头上顶着各种光环,似乎跟你我有大不同。但一旦去掉了光环,比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当不成了,乌纱帽给摘掉了,也不过就是一个普通人;如果不是这样,那么就要被人说成是“沐猴而冠”了。既然是普通人,是社会的一员,就得先努力做一个合格的公民。丧失了这个前提,如何能具有代表其他公民的资格?如何配手握源自人民的公权力?
做一个合格的公民,也难也不难。大家都先别唱“特殊材料制成的”什么高调,看看是不是能做到遵纪守法。一名党员若不能遵守党纪,怎么可能是合格的党员?一个公民若不能遵守法律,怎么可能是合格的公民?针对公职人员的禁酒令不知凡几,但看上去只是纸老虎,不少地方的官员该喝还是喝。吃喝便吃喝罢了,还要酒后滋事,还要打要砸,这已经很有点像《水浒》中的泼皮牛二了,岂是一个公民该有的行为?事实上,像你我这样的公民,即使“吃了豹子胆”或别人借一个胆给你我,恐怕也不会这样做,公民自有公民的底线,这底线就是法治观念,就是礼义廉耻。
身为公职人员、公众人物,竟然在酒后演出“全武行”,被定性为“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一点也不过分。老实说,让这样的人担任公职或代表公众,公众不仅不放心,也会感到耻辱。在一个健全的社会里,公职人员、公众人物的守法意识、道德水平应高于一般水平,这算什么苛求呢?“以吏为师”的传统早已瓦解,也不见得完全具有历史合理性,但官员们若暴戾成性、目无法纪、为所欲为,成为公众耻笑甚至厌恶的对象,只能说是社会的不幸。
现在的一些官员几乎没有内省意识,也不知慎独为何物,在注重个人修养方面,不仅不及同时代的公民,也不及没有接受现代文明洗礼的古代官员。今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这“三严三实”的要求,若认真加以对照,即使是普通人也未尝不能从中受益;而对一些官员来说,却似乎是言者谆谆、听者藐藐,那么,他们在仕途上栽跟头甚至身败名裂,又怎么可能引起人们的同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