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郯城县县直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拔工作人员简章
2013-03-07 14:38:49   来源:   评论:0 点击:

根据郯城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考选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数量和职位  本次公开考选工作
 
   
   根据郯城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考选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数量和职位
  本次公开考选工作人员共11名(公务员职位8人,事业单位职位3人),其中县委办公室行政职位3人,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职位3人,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行政职位2人,县新闻和网络管理办公室事业职位3人。
  二、报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考范围
郯城县县直部门单位和乡镇党政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不含市以上驻郯单位)符合条件的在编在职公务员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干部。
(二)资格条件
1、自觉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工作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能够尽快进入角色,胜任工作;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开拓创新精神,有吃苦耐劳、敬业奉献的精神;密切联系群众,有较强的大局观念和服务意识,服从领导,团结同志,作风正派,清正廉洁。
2、近三年内年度考核(工作时间不满三年的为参加工作以来的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3、具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
4、身体健康。
在具备上述条件资格的同时,每个职位的具体资格要求是:
报考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和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职位的,还需具备以下条件:(1201331日前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公务员,选调生报考的要符合上级关于选调生管理的有关规定;(2)年龄30周岁以下(198331日之后出生);(3)本科以上学历。
报考县新闻和网络管理办公室职位的,还需具备以下条件:(1)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干部;(2)年龄35周岁以下(19783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研究生以上学历、从事新闻宣传工作或新闻专业毕业者;或从事新闻宣传工作,在有统一刊号的市级以上报刊发表新闻作品50件以上的)可放宽到38周岁(197531日以后出生);(3)专科以上学历,3年以上新闻及相关工作经历,并在有统一刊号的报刊、电视台发表作品不少于10件;或本科以上学历,新闻、中文、文秘专业毕业,一年以上工作经历(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参加工作时间计算截至201331日),并在有统一刊号的报刊、电视台发表作品不少于3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党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亲属回避关系人员所在部门或单位的职位。
   三、考选方法和程序
1、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336日—7日,报名截止时间:37日下午1730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填写《郯城县县直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此表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和《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可在郯城党建网www.tc.linyidj.gov.cn和郯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tancheng.gov.cn下载),由本人持2张近期正面二寸免冠彩色照片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计生证明及拟报职位所需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所在单位报名,单位、部门党委(党组)初审同意后,出具同意报考介绍信(每人1张,教育、卫生系统报考的,还需同时提报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统一到县委四楼组织部会议室报名(郯城县团结路37号县委院内,报考人员每人一档案袋,袋上逐一标明相关材料名称)。报名费每人100元。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职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考选职位的比例达不到31的,经县县直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适当核减。
资格审查贯穿考选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范围和条件的,随时取消资格;弄虚作假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笔试。笔试采取统一命题、一次性集中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基础知识、文字写作水平,以及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笔试结束后统一公布成绩。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报考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按百分制计分,现场打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统一宣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分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如同一职位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优先的原则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如面试成绩也相同,提交县县直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5、考察和体检。依据考选职位的要求,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同时,对其是否符合职位要求作出评价。参照国家公务员考试体检的有关内容,组织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验。对考察和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经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从报考该职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选。
6、确定人选和办理调动手续。经考察和体检合格后,按照有关程序,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并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使用问题的,安排到拟录用单位工作,试用期半年,试用期间工资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工作。
四、纪律监督
公开考选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标准条件,严格程序步骤,严肃组织人事纪律。考选工作的全过程,在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下进行,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报考人员在考选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在哪个环节发现,在哪个环节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取消其录用资格。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考试选拔工作公平、公正的,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简章由郯城县县直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咨询电话:
中共郯城县委组织部干部综合科    6117031
郯城县人社局干部调配任免科      6107410
 
附件:1、报名登记表
               2、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郯城县县直部分机关事业单位
                公开考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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