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充实年轻优秀干部资源,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六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烟人〔2007〕58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烟人社发〔2013〕7号)规定,招远市面向全国公开考选15名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不包括师范生、定向生、委培生、专升本学生)到事业单位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考选范围和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有吃苦奉献精神。
2、“211”工程院校2012年、2013年毕业生;非“211”工程院校2012年、2013年毕业生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2013年4月1日前入党),且担任过班长或校、院系学生会主席或校、院系研究生会会长。
3、五官端正,身心健康,符合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
4、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6周岁(1987年4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9周岁(1984年4月1日以后出生)。
5、所学专业类别(指最高学历所学专业):新闻类,文秘类,中文类,审计类,财政类,会计财务类,经济、经济管理类,法律类,计算机与信息科学类,环境保护类,建筑类,海洋与渔业类,农学类,林业类,水利类,地质类,交通运输类,外贸类,旅游管理类,交通工程类,基建审计、基建会计类,力学类(具体专业指导目录见附件1)。
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在校期间受过院系及以上单位处分的;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4、按正常学制未能同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或扰乱报名秩序、伪造相关证明及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我市组织的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招考。
(二)报名及考务查询
(三)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13年4月8日8:30--4月12日17:00
审核时间:2013年4月8日13:30-- 4月13日12:00
查询时间:2013年4月9日13:30--4月14日17:00
打印准考证时间:4月16日8:30--4月18日17:00
(四)具体程序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照片大小110×160像素、小于20K),上传的照片应清晰可辨。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且填报时间自动更新为最后一次登陆时间。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2、网上初审。考选主管机关在规定时间内组织网上报名初审,根据报考人员网上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考选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报考人员信息48小时未进行处理,视为初审通过。报考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4月13日17:00前向指定的监督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的,视为同意初审结果。报名系统于4月12日17:00 自动关闭。
3、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情况。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下载打印《个人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诚信承诺书》(见附件4),并于4月16日8:30-- 4月18日17:00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无需盖章。本次招考免收考务费。
4、其他。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按照1:3的比例相应核减考选计划。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
2、笔试时间。2013年4月20日。
3、计分办法。笔试结束后,按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考选主管机关研究确定。
(二)资格审查
1、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选工作的全过程。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范围名单并进行资格审查。面试人数按考选计划1:3的比例确定。
2、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须本人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笔试准考证;
③《个人情况登记表》;
④亲笔签名的《诚信承诺书》;
⑤“211”工程2012年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学位证明;
⑥“211”工程201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院系党组织出具的学生表现鉴定材料(加盖院(系)公章)、学历学位专业证明材料(加盖院(系)公章);
⑦非“211”工程2012年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学位证明、党员证明材料及曾担任过班长或校、院系学生会主席或校、院系研究生会会长的相关证明材料。有固定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⑧非“211”工程201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历学位专业证明、担任班长或校、院系学生会主席或校、院系研究生会会长的相关证明材料(需由学校、院系出具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及中共党员证明(需加盖校党委组织部、院(系)党总支公章)(见附件5);
⑨本人近期正身免冠一寸彩色照片和日常全身五寸彩色照片各两张。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全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从最低合格分数线内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生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面试前的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组织计划、综合分析、沟通协调、临场应变、语言表达等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结束后现场向面试人员宣布成绩。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予录用。面试时间及其他事宜另行通知。本次面试免收面试费。
四、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考试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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