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2013山东省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补充规定
2013-01-25 15:56:07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一、选调范围和条件  非全国985和211高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为主要学生干部中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其他同《山东省2013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 

 一、选调范围和条件

  非全国“985”和“211”高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为主要学生干部中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其他同《山东省2013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

  二、选调专业

  本科生: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中的教育学类、其他类,文学中的中国语言文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

  硕士、博士研究生: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中的教育学类、心理学类,文学中的中国语言文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

  三、咨询电话及传真

  0537—2966021、2966022(传真)

  中共济宁市委组织部

  2013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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