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德州招考人民警察(含森林公安)现场目测和资格初审须知
2013-03-15 10:29:05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一、报名程序(一)报考人员按《2013年德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中要求,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二)网上报名后,报考人员须携带相关资


一、报名程序
(一)报考人员按《2013年德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中要求,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
(二)网上报名后,报考人员须携带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目测和资格初审。未参加现场目测和资格初审的考生一律不予网上审核。
(三)报考人员现场目测和资格初审合格后,及时到网上查看审核信息,审核通过后,到招考简章指定网站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
二、现场目测、资格初审的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3月15日——3月18日
上午 9:00——12:00
下午 14:00——17:30
敬告:请尽量于3月15日—18日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后及时到指定地点进行目测、资格初审。万一目测初审不合格,以便及时改报其他职位。
(二)地点:
1、报考德州市公安系统职位:原德州市公安局办公楼(德城区东方红西路315号)
乘车路线:(1)从德州火车站乘17路公交车,到“中心医院”站下车,东行过路口50米即到;(2)从京沪高铁德州东站乘107路公交车,到“滨河大道”站下车;(3)从德州汽车总站乘5路公交车,到“滨河大道”站下车。
2、报考森林公安职位:德州市林业局(德城区湖滨中大道598号,美食城斜对过、粤海酒楼对过)
三、现场目测内容及相关要求
现场目测必须由考生本人独立完成,测试项目包括纵跳摸高、辩色力、外观体形及肢体功能。纵跳摸高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规定,男子等于或高于265厘米,女子等于或高于230厘米;辩色力等测试项目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等规定执行。以上项目有任意一项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取消报考资格。
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金融财会、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排爆、警犬技术等职位,矫正视力均在5.0以上。其他职位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因技术条件限制,现场目测不对考生视力进行检测。考生应熟知视力等方面的规定,结合自身情况有选择的报考职位,对因自身条件受限而坚持报考,在资格复审及体检等程序中取消资格的,责任自负。
四、现场目测和资格初审须携带材料
(一)2013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携带以下材料:
1、《德州市公安机关招考公务员目测审核表》(见附件),该表自行打印,务必填写完整,张贴1寸照片;
2、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背面注明考生姓名;
3、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专科毕业生须提交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本人生源地证明。
(二)非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携带以下材料:
1、《德州市公安机关招考公务员目测审核表》(见附件),该表自行打印,务必填写完整,张贴1寸照片;
2、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背面注明考生姓名;
3、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有学位要求的职位,还须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证书须于2013年3月15日前取得;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专科毕业生须提交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在职人员须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


附件:《德州市公安机关招考公务员目测审核表》.xls

 
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州市公安局
德州市林业局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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