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招聘9人简章
2017-11-30 10:06:28   来源: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评论:0 点击:

一、单位简介

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始建于1958年,隶属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一所专科层次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是省级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

学院主校区位于美丽的海滨城市威海。威海先后获得“联合国人居奖”、“国家卫生城市”等荣誉称号,被联合国评为全球十大最适合人类居住城市之一。同时,威海既是蓝色经济区核心区域的重点城市,也是我省重点建设的胶东半岛高端产业聚集区。这些为学院事业的持续发展带来了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

经过近60年的发展,学院目前现设有威海、淄博两校区,总占地1043亩,校舍面积21.05万平方米,在校生1.1万人。学院积极发挥人才聚集优势,为全省食品药品监管事业服务,现设有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干部培训中心、省执业药师培训中心、省医药行业第二职业技能鉴定所、省食品药品监管产业培训中心、省食品第三方检测中心,为行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多年来,学院始终专注于“四品一械”类专业建设,形成了鲜明的药品、食品、化妆品、保健品以及医疗器械行业特色。目前设有药学系、制药工程系、经营管理系、中药系、食品系、医疗器械系六个系,开设药品生产技术、药学、中药、药品经营与管理、食品营养与检测、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等21个专业,主要为山东省药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批发零售企业、医院药房、药物研究机构、药品食品检测监督部门等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学院始终坚持“为药品食品事业服务,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的办学宗旨,注重内涵发展和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将饮食用药安全理念引入专业教育,诚信责任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行业规范融入教学中,毕业生深受社会欢迎,就业质量高,多年来始终供不应求。

当前,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公共安全体系,提高到政治安全和考验执政能力的高度。药品食品行业发展前景广阔,行业人才培养责任重大。我们将在省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继往开来,发奋图强,提升水平,立德树人,为地方经济和我省药品食品事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7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46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9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

4.年龄:应聘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6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5.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要求。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www.sdhrss.gov.cn)和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sddfvc.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1)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本人到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信息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3)报名地点: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威海市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新城,学院内2号教学楼2A329室)。

(4)应聘人员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以及报名表中体现的论文、课题、奖励等原件及复印件;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介绍信,对现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同意,可在考察时提供。

报名结束,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若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批准,高级岗位和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高校教师岗位相关知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70%和30%。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55分。笔试结束,学院将及时在校园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和面试人选名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简化程序的岗位,按报名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分别占面试成绩的80%和20%。主要考察应聘者与应聘职位所需的理论素养、思维能力以及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基本情况。根据考生所学专业选定教材和内容,准备讲授时间为45分钟的教案7份,试讲考评组从教案中任意指定内容试讲15分钟,再根据招聘岗位提出一个问题,请考生作答,面试时间不超过20分钟。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和简化程序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者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简化程序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四)考察体检

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学院成立考察体检领导小组,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工作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山东省高等学校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相关规定,其工资、福利按照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毕老师、杨老师

联系电话:0631-5712925

七、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7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46号)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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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招聘报名登记表

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

2017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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