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潍坊市县级公安机关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16-11-10 09:14:04   来源: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评论:0 点击:

 根据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部署,现将2016年度潍坊市县级公安机关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范围  本次计划招聘24名,分两

 根据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部署,现将2016年度潍坊市县级公安机关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范围


  本次计划招聘24名,分两批进行,第一批面向潍坊生源考生招聘,各招聘单位的招聘人数、具体职位等详见本公告附件中的招聘职位表(附件1)。第一批招聘结束后仍有职位空缺的,组织第二批面向非潍坊生源考生招聘。第一批招聘结束后如无职位空缺,不再组织第二批招聘。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山东警察学院、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2016年应届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第一批招聘仅限潍坊生源毕业生,第二批招聘为非潍坊生源毕业生;


  2、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5年10月28日至1998年10月28日期间出生);2016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报考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0年10月28日以后出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


  5、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能报考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第一批报名和体检


  (一)网上预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预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应聘人员将填写后的《报名登记表》(附件2)、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大学专科以上毕业证、户口簿(首页联、目录联、考生本人联)、毕业院校出具的2016年山东省面向公安院校统一招考公务员成绩证明(附件3)拍照后,2016年11月2日20时前,以压缩包形式(压缩包以本人姓名命名),发送指定邮箱wfsgajrsc@163.com。逾期发送的,现场报名不予受理。


  (二)现场报名及体检


  现场报名时间:2016年11月4日8:00—8:30。逾期没有参加的,视为放弃本次招聘资格。


  现场报名地点:潍坊市公安局(潍坊市高新区胜利东街3333号)指挥中心大楼(北楼)一楼东附楼。


  应聘人员本人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指定的报名地点(注意:现场报名后立即组织体检,请应聘人员空腹参加),办理现场报名和审查确认,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或资料:《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大学专科以上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同底版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毕业院校出具的2016年山东省面向公安院校统一招考公务员成绩证明(附件3);《体检信息表》一份(附件4)。


  工作人员现场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在《报名登记表》加盖“同意面试”字样及公章。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统一乘车前往体检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约400元,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本次聘用资格。


  四、第一批笔试


  笔试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公安专业科目考试。以2016年山东省面向公安院校统一招考公务员笔试成绩为准,不再另行组织。


  所有应聘者均须参加笔试科目全部考试,其成绩方可有效。笔试成绩低于50分者,取消本次聘用资格。


  五、第一批面试


  应聘人员本人携带《报名登记表》及有效身份证件,在招聘机关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每个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其中思考、面试时间各5分钟。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取消本次聘用资格。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第一批体能素质测评


  体能素质测评标准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以2016年山东省面向公安院校统一招考公务员体能素质测评结果为准,不再另行组织。


  体能素质测评不达标者,取消本次聘用资格。


  七、第一批确定聘用单位


  按照生源地优先原则,组织两轮选岗。


  第一轮,考生生源地县级公安机关有招聘计划的,考生可优先选择本人生源地县级公安机关,生源地县级公安机关招聘计划满额后无法选择或放弃选择的,服从第二轮分配。


  第二轮,考生生源地县级公安机关招聘计划满额后无法选择以及放弃选择所在生源地县级公安机关的考生,所在生源地县级公安机关没有招聘职位的考生,按照招聘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剩余工作单位。


  如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政审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确定。


  八、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考察政审结果作为确定聘用人员的依据之一。


  九、公示审批


  对考察政审合格、拟聘用人员,由各招聘单位同级人社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对公示聘用后无故放弃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第二批招聘


  第一批招聘结束后仍有职位空缺的,组织第二批面向非潍坊生源考生招聘。第二批招聘的报名、体检、笔试、面试、体能素质测评、考察政审、公示审批程序与第一批招聘相同,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如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政审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确定。


  第二批报名、体检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第一批招聘结束后如无职位空缺,不再组织第二批招聘。


  咨询电话:0536-8783733、8783732


  附件 1、2016年潍坊市县级公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职位表


  2、2016年潍坊市县级公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


  3、2016年山东省面向公安院校统一招考公务员成绩证明


  4、2016年潍坊市县级公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体检信息表


  5、2016年潍坊市县级公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体检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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